依民法第1030-1條,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」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。所以一筆財產贈與出去後,在贈與人這邊不再「現存」、在受贈人那邊屬「無償取得」,兩邊都不列入計算,等於分不回原本可以拿回的那一半。本文拆解收到贈與、送出後悔、被瞞著三種處境,並整理已經送出去之後的補救途徑與事前預防重點。
沒有驗傷單也能聲請保護令。王滋靖律師解析三種保護令、16款效力與聲請免徵裁判費,並深入分析保護令如何連動離婚、監護權與財產。
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依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與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》進行。本文以校園事件公正調查委員的中立視角,帶當事人與家長看懂性平會調查程序、調查小組組成、當事人權利,以及不服結果時最關鍵的申復與依身分別救濟。
2026年1月12日施行的校事會議新制,在受理門檻、實名檢舉、案件分流、輔佐人與調查程序上全面調整。王滋靖律師以校園事件公正調查委員的中立視角,逐條解析程序與教師、學校、家長三方權益。
2026/7/28 三讀通過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,但要六個月後才上路,現在仍是舊法。王律師解析修法改了什麼、何時生效、您家適用新法還是舊法,以及沒小孩的夫妻該如何用遺囑保障另一半。
沒有小孩,房子卻要分一半給小叔小姑?王滋靖律師解析「特留分」與遺囑規劃(2026/7/28 三讀修法更新) Read More »
2026 年 7 月(預計)職安法「職場霸凌防治專章」上路,雇主從此負有法定防治與調查義務。本文以經營者視角,完整拆解職場霸凌調查的法定程序、分級義務、罰則,以及為何企業需要外部公正調查委員。
協議走不通,還有裁判離婚這條路。王滋靖律師解析民法第1052條的離婚事由、2023年有責配偶可離的轉變、強制調解與費用,以及訴請離婚該怎麼蒐證。
從小沒養我,長大卻來討扶養費?王滋靖律師解析民法1118-1條,教您4步驟蒐證自保、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的完整流程。含遺棄罪釋疑、社會局代墊費用處理與常見問答。
談離婚時發現對方偷偷把錢轉走、謊稱投資賠光?這篇專欄將破除「淨身出戶」的迷思,王滋靖律師親自教您如何合法蒐證、善用法院機制查核隱藏資產,成功捍衛您多年來為家庭付出的應得權益!
擔心收入少就輸掉監護權?王滋靖律師揭秘法官眼中的「主要照顧者 3 大指標」,教您依據真實照護狀況,撰寫具備法律效力的「親職日誌」。不比財力,用科學化舉證證明您是孩子的安全堡壘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