剩餘財產分配與夫妻贈與的法律諮詢情境

依民法第1030-1條,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」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。所以一筆財產贈與出去後,在贈與人這邊不再「現存」、在受贈人那邊屬「無償取得」,兩邊都不列入計算,等於分不回原本可以拿回的那一半。本文拆解收到贈與、送出後悔、被瞞著三種處境,並整理已經送出去之後的補救途徑與事前預防重點。

【剩餘財產分配】房子送給配偶還能分嗎?律師解析3種處境與預防重點 Read More »